退會

退會


1、   執業異動變更至其他縣、市者須辦理退會。

2、   歇業非等於退會。不再從事職能治療但想繼續保有會員資格享有會員權益者,可不用辦理退會,

但每年仍需繳納常年會費。若不想保有上述會員資格之權益,則須辦理退會。

3、   會員如為育嬰留停或目前無繼續執業登記需求者,請於新年度開始後一個星期前辦理退會,否將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,仍需繳納新年度常年會費。

4、   若非上述情況,於新年度需辦理退會者,一律需繳納完之前或當年度未繳之會費始可辦理退會。

5、   會員未依規定辦理完成退會程序,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並繼續享有會員權益,日後辦理退會時,必須繳清所欠會費才能退會。




欲辦理退會者請先準備下列文件至本會,以辦妥歇業:

1. 執業異動申請(嘉義縣執業者)嘉義市歇業申請書(嘉義市執業者)

2. 離職證明書(請掃描為PDF檔)

3. 並且填妥退會聲明

4. 將上述資料以Email、郵寄或親自繳交給本會

5. 本會將發給退會證明(可以郵寄或親領)


若對退會流程還有疑問可致電到公會詢問

或下載此退會流程圖